法人被抓、代表判刑!药企放假“避险”,带金销售“大限将至”,谁能生还?

反腐风暴,不再是一吹就走的“台风”,或将成为医药行业的未来常态。

湾区时政 Apr 24, 2026 IDOPRESS

医药反腐,再次成为“风暴眼”。

2026年以来,国家医保局正以平均每月2至3起的频率密集披露医药贿赂典型案例,截至目前已发布9起。

这些案例覆盖了各类主体,从国内医疗器械龙头、拟上市的中药明星药企,到医药咨询服务企业;行贿金额跨度极大,从3.5万元到800万元不等;行贿手法更是花样百出:银行卡转账、编织袋塞钱、100张超市购物券……而医保局对于每起案例的总结与评价,则传递出更深层的信号。

与此同时,一份名为《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的文件“平地一声雷”,再次让医疗反腐成为关注焦点。

近一周来,有医药代表被连夜召回,学术会议取消或延期,许多医药代表直接放假,一家内资药企给销售员工放假两个月,并明确要求“禁止任何人员以任何形式、任何理由去医疗机构开展业务”。

案例密集披露、司法解释落地、药企紧急放假“避险”……医药反腐的逻辑,究竟发生了怎样的质变?在风暴眼中,谁又将被淘汰?

曝光案例背后

2015年春节后的一天,重庆某医院的院长孙某的汽车后备箱里,出现一个装着100万元现金的编织袋。送钱的人是重庆康荣医疗设备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某,为的是“感谢孙某关照”。

此后8年间,同样的编织袋、同样的后备箱,情景反复重演——从100万到200万,王某累计将800万元现金送进孙某的车里。作为交换,孙某利用院长职权,在医疗设备采购、耗材业务中为王某的公司一路“开绿灯”。

2026年1月,国家医保局将这起案件公之于众,并明确指出:企业贿送的财物形成价格虚高空间,虚高部分没有用于创新和质量,也不属于企业正当盈利。

随后,涉事企业重庆康荣医疗设备公司被评定“特别严重失信”,暂停在重庆医药集采市场的配送资格长达5年。

这起“编织袋行贿案”并非孤例。2026年以来,国家医保局以每月2-3起的频率先后披露了9起医药贿赂典型案例,并进一步用市场和行政手段开展对价格治理“穿透式”监管。

这些案件多数长达10年以上,涉案主体从企业实控人、法定代表人、业务员到医药代表、推广服务商,横跨整条利益链。在案件曝光后,医保局的惩戒手段也十分明确——同步启动的价格招采信用评价,对行贿企业作出“严重失信”乃至“特别严重失信”评级,例如重庆康荣医疗设备公司被暂停全省集采配送资格长达5年。

另一个极具代表性的案例,发生在山东汉方制药身上。

这家公司手握一款国家二级中药保护产品“复方黄柏液涂剂”。2023年至2025年前三季度,汉方制药的营收分别为10.5亿元、9.9亿元和8亿元,而这款产品的贡献占比分别高达99.8%、99.8%、99.7%。

2026年3月底,国家医保局通报了“张某猛药品销售行贿案”,将汉方制药推向风口浪尖。为推广复方黄柏液,汉方制药原代表“张某猛”十年间向医院妇产科主任、药房主任及皮肤科医生累计行贿36余万元。最终,法院以行贿罪、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罪并罚,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、缓刑一年六个月,罚金2万元。

对于这起“10亿独家产品、10年带金销售”的案件,医保局认为其暴露出价格虚高空间依旧存在,如不加以处置,虚高价格将持续侵害患者和医保基金合法权益。下一步,国家医保局将指导河北省医保局按照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要求,对其开展信用评价处置。

案件曝光时,汉方制药正在冲刺港股IPO。业内人士分析,若汉方制药后续被认定为失信,面临的处罚将是“限制挂网、暂停配送、取消中标资格”,无异于直接被切断了大动脉。

值得一提的是,招股书显示,汉方制药2023年销售费用约5.13亿元,占营收的一半以上,更是达到研发投入的10倍。

事实上,细数今年披露的典型案例,国家医保局反复强调了三句话:“价格虚高空间依然存在”“虚高部分没有用于创新和质量”“印证了开展集采的必要性”。

今年以来,国家对医疗卫生领域的政策取向,已从“保基本、强基础”向“高质量、促创新”转变。如今医药反腐力度加大的背后,同样在回答“谁在真正创造价值”这一灵魂拷问,也意味着过去那种“重销售、轻研发”的旧模式,正渐渐走向终结。

与此同时,在公布的案例中能够发现,“追责之剑”不再只砍向行贿个人或代理商,而是直接穿透到药企本身。

在国家医保局今年公布的第一起医药商业贿赂案中,上海海怡莱企业咨询合伙企业以“学术推广”为名,为药品“万脉宁”开拓市场,向上海一妇婴保健院的医生支付好处费共计3.5万元,对应开药18275支。凭借这些带金销售行为,该企业从上游获取推广服务费86.87万元。

2025年8月,市场监管部门认定其构成商业贿赂,罚款30万元。不过案件并未止步于此——上海药事所随即启动穿透式追责,将信用评价直接指向生产企业。也就是说,不仅营销服务商自身受罚,背后的药企也将被一并追责,休想再“甩锅”。

“反腐风暴”再度席卷

比国家医保局“案例库”来得更直接的,或许是这份最新的“法律解释”。

2026年4月10日,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《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(以下简称“解释(二)”),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。

过去一周,这份文件在医药圈可谓是“炸开了锅”——有药企连夜召回医药代表,学术会议被密集取消或者延期,很多药企直接放假。

据悉,某内资药企直接给对外销售及相关岗位的员工“带薪休假两个月”,并明确“禁止任何人员以任何形式、任何理由去医疗机构开展业务”。

为什么威慑力如此之大?

总体来看,解释(二)明确了医疗领域从重,不仅降低入罪门槛、统一国家工作人员和非国家工作人员的量刑标准,还并一举堵上了“单位免责”的漏洞。

“单位免责”的漏洞尤其值得关注。众所周知,医药企业的营销活动涉及大量销售人员,一旦向医疗机构输送利益的行为曝光,企业往往以“个人行为”“经销商行为”为由轻松甩锅。

但《解释(二)》第十六条规定,“单位实际控制人或者主管人员决定,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的”,即认定为单位行贿罪。也就是说,企业不能再以“不知情”“个人行为”为由逃避责任。

以汉方制药案为例,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张某猛与汉方制药之间仅仅是“合作关系”。公司在招股书中也提到:“无法保证分销商始终能以完全有效、合规或符合我们商业策略的方式在所有销售渠道分销产品。”

有专攻金融犯罪辩护的律师公开表示,在新出台的司法解释面前,这种“切割”式的免责声明,将变得难以成立。

此外,解释(二)指出,个人向医疗领域单位行贿,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即入罪(普通领域为20万元);单位向医疗领域单位行贿,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40万元即入罪(普通领域为40万元)。

与此同时,还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,统一参照执行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标准。也就是说,医务人员累计收受药品、医疗器械供应商回扣金额达到3万元,就将面临刑事追责。

有业内人士总结分析道,医药行业正式从“行政高压”切换到了“刑事高压”时代。

医疗卫生是高度专业化的行业,技术壁垒高、隐蔽性强,使得腐败行为难以被发现和认定,同时也为医药贪腐形式繁多、隐形变异提供了极大的操作空间。另一方面,药品回扣、虚高定价等会使患者承担不合理费用,甚至因无法负担而延误治疗,严重损害群众利益。

也正因如此,医药反腐一次次祭出“雷霆手段”,旨在彻底斩断利益链、守住救命钱。

近期,中共临沂市纪委 临沂市监察委员发布了《关于5起行贿典型案例的通报》,更是“点名”一起基因检测公司行贿案件。据悉,山东中科翰康医学检验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振峰,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,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。

早在2023年5月,医疗领域便开展了一场“全链条、全领域、全覆盖”的系统整治。此时,国家卫健委联合13个部门印发《2023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》,被称为“史上最强”反腐风暴。

据《南方周末》当时的报道,许多原定于2023年7-9月举办的数十场医疗学术会议、学习班、培训班纷纷以“受客观因素影响”,宣布延期举办。

针对这场“反腐风暴”,有专家曾分析:有些企业存在侥幸心理,认为此次反腐风暴只是一吹就走的台风,熬过这一阵就好了,实际上未来医药反腐很可能像集采、医保谈判一样成为行业常态。

如今,从“史上最强”反腐风暴,到医保局密集曝光案例,再到司法解释的雷霆落地,已然体现出医药行业合规逻辑的彻底改写。未来的医药战场,谁能真正创造临床价值,谁能守住合规底线,谁才能留在牌桌上。

(责任编辑:zx060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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