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岁幼童小区骑车碰老人致十级伤残 家长被判赔8万余元

湾区民生 Oct 22, 2026 IDOPRESS

62岁的翁某在小区散步时,被5岁的小仇骑儿童自行车碰到,导致翁某倒地受伤,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。事后,翁某起诉小仇及其父母,要求赔偿15万余元。

2025年2月26日下午,翁某在小区散步。小仇的父亲接他回家后,让他在小区内骑行自行车。大约15时47分,小仇在骑行过程中与翁某发生碰撞,导致翁某摔倒受伤。翁某随后入院治疗7天,诊断为L1椎体压缩性骨折,进行了相关手术。治疗期间,小仇的母亲支付了部分费用,并陪护5天,提供餐食和水果。

出院后,翁某委托司法鉴定,结果显示为十级伤残。小仇一方对单方鉴定结果不服,申请重新鉴定,但两次鉴定结论一致。法院核定翁某的各项损失共计124534.17元。

庭审中,小仇一方否认骑行自行车将翁某撞倒,并提出翁某突然转身挥臂导致小仇摔倒,同时质疑监控视频经过倍速加工。法院对比双方提交的视频,发现两份视频内容基本吻合,翁某提交的视频播放速度较快,但慢速播放后仍能证明小仇骑行自行车碰到了翁某,导致其倒地受伤。

法院认为,小仇作为幼童无法判断骑行自行车的危险性,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;而翁某在散步时未对幼童骑车的危险性引起足够重视,也应承担次要责任。因此,法院酌定小仇父母承担70%的赔偿责任,向翁某赔偿87173.92元。扣除已垫付的款项和陪护费用后,最终判决小仇父母赔偿翁某81759.79元,并支付首次鉴定费21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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